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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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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新高度,新征程—庆艾锐达光电乔迁之喜
2021年6月1日,对深圳艾锐达光电公司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公司迎来了发展历程中的又一里程碑,在公司领导精心策划和安排下,经过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公司顺利由集成电路产业园搬迁至港鸿基高新智能产业园。此次乔迁,创设了更宽敞、明亮、舒适的办公环境,扩大了生产车间,新建了专业实验室,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能,更优服务客户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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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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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四十二届中国电工仪器仪表产业发展技术研讨会及展会在武汉成功举办
2021年4月8日上午,“2021第四十二届中国电工仪器仪表产业发展技术研讨会及展会”在武汉召开。本次会议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生产力促进中心、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兴(火炬)电源有限公司共同联合主办。 来自电网公司、计量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各行业企业的40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做为电能计量和电测量领域的“电能计量芯片+电能计量模块|方案+电能检定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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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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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热烈祝贺艾锐达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和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而设立的专项资质认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近日,艾锐达光电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艾锐达正式迈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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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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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艾锐达荣获“广东省充电设施协会-会员单位”
2020年12月11日,广东省充电设施协会年度盛典暨2020年度会员大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艾锐达光电荣获由广东省充电设施协会、广东省充电设施产业技术联盟联合颁发的充电设施协会 “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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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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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解析——南网2020年度计量产品(电能表)第二次框架招标
中标结果解析——南网2020年度计量产品(电能表)第二次框架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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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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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锐达又出大(新)招(品)!IM3331三相多功能交流电能计量模块已上线
IM3331可方便应用于路灯监控、智能家居、智能家电、节能改造、智能用电管理、安防监控、设备能耗监测、电机保护等诸多行业,是迈入物联网时代的重要配套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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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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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锐达参加2020第四届深圳国际充电站(桩)技术设备展览会
2020国家推出重磅政策,“新基建”基础设施建设,借力新基建充电桩发展提速,据充电联盟数据显示截至4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28.7万台,据国际能源署测算,2030年全球私人充电桩保有量预计达到12800-24500万台,全球公共充电桩保有量预计达1000-2000万台。预计未来国内市场占全球充电桩市场的份额为40%,那么2020至2030年国内充电桩设备和服务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有望成为新基建的重要抓手之一。2020年国内充电桩建设将全面提速,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符合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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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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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洞察 | 中标结果解析-国网2020_2批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项目
2020年10月30日,国网公司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存的中标侯选人公示”信息,总体来看,本批次较上批仍旧有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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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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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艾锐达光电登顶恒山,五岳征程完美收官!
2020年10月,艾锐达光电又组织员工一起旅游啦!“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事繁且细,慎则方成”。继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南岳衡山之后,艾锐达光电的小伙伴们此次向海拔2016米的北岳恒山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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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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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现将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在《目录》型式批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对不在《目录》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继续完成检定工作。
四、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 只做首次强制检定。按实施方式分为: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 进行周期检定。
五、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六、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见《目录》。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废止,其中第四项废止的相关文件依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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